城發(fā)大廈智能化運維服務項目擬通過 公開 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城發(fā)大廈智能化運維服務項目
2.比選人名稱: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列東街道東乾路109號城發(fā)大廈
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二、比選服務內容
城發(fā)大廈智能化運維服務項目,提供服務范圍內所有設備的維護維修服務,詳見附件1
三、服務費用
1.本項目最高限價為100000元/年(含稅)。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為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須具備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且具備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比選申請人須具備福建省國家保密局頒發(fā)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乙級及以上證書。
4.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不低于二級及以上機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且具備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比選申請人或其現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需附上網頁查詢截圖)。
6.比選申請人或其現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2022年9月1日至比選截止時間)無行賄犯罪記錄(需附上網頁查詢截圖)。
7.比選申請人及其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yè)限制期限內。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 2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yè)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5年9月30日09:3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qū)東乾路109號城發(fā)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顏先生;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羅先生;聯系電話:13950919059;
5.監(jiān)督部門: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m.xunyy.net/)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格式見附件 3 )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huán)節(jié)。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yōu)中選法。
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①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3家時,本次比選失敗。
②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3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M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fā)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fā)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guī)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與比選文件約定的稅率(稅率為6%)不一致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稅金按實際結算,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2.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3.本項目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
(1)提交時間:比選截止時間前,比選申請人應將比選保證金用信封單獨密封于比選時間前至比選地點現場提交。密封套應注明項目名稱、比選申請人名稱、保證金金額并在密封處加比選申請人單位公章,否則視為未按規(guī)定提交比選保證金。
(2)比選保證金金額:現金人民幣5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選資格。
(4)中選人應在中選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 5 天內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否則視為放棄中選資格,其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
(5)其他約定:除第一中選候選人以外的比選保證金于比選結束后現場退還;第一中選候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后可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xù)。
4.本項目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1)履約保證金金額為:簽約合同價的10%。
(2)履約擔保形式:以現金形式。
(3)履約擔保期限:履約擔保應在合同簽訂前提交。履約擔保期限為自履約保證金提交之日起至服務期滿后28日止。
(4)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如有發(fā)現,比選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給比選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比選人有權對超過部分進行索賠。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26日